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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鑒於邇來發生數起國人因未瞭解免簽證之規定,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致遭外國移民單位逮捕情事,外交部提醒國人赴免簽證國家如從事觀光、探親、參訪等目的以外之活動,仍須申請符合該目的之簽證。各國政府給予我國人赴各該國免簽證待遇,大多僅適用於「短期停留」之觀光、探親、參訪等活動。如國人係赴國外語言學校進修、依親居留、就業、從事商業活動或有報酬工作者(含演藝人員、職業運動員、志工、自由業),均不適用免簽證,應事先申辦符合該目的之簽證。
資料來源:外交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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